教育学院关于加强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吴永社

全体师生:

    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弘扬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学校加强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1.严禁奢侈浪费;

2.严禁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实物等津贴补贴;

3.严禁公款吃喝,到学校或企业内部食堂、农家乐等违规就餐;

4.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旅游、健身活动;

5.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及各种有价证券;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酒后驾车;

7.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9.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10.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倡议全体师生,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学校纪委将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大“三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严查快查违规违纪问题。

    希望全体师生自觉遵守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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