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永社 时间:2017-04-27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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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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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吴永社 发布时间:2017-4-27 阅读:64次


各班: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按照云南省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楚雄州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的要求,决定开展我校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园网贷风险隐患。目前,校园网贷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一是涉嫌存在发放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网贷平台涉嫌以欺骗性手段宣传促销,三是未严格履行借款人资质审核义务。校园网贷涉及大学生这一群体,社会影响较大,各班应高度重视。

二、全面摸清校园网贷风险底数。请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工作。可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举报等多种方式对本班学生校园网贷底数进行排查。

三、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开展主题教育,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帮助学生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

四、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的甄别和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

五、建立本班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及时向学院报告有关情况。

六、请各班将摸底排查情况于5月10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学院。

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