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16年度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各班:
根据学校2016年度奖学金评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各类奖学金评定的要求安排如下:
一、各项奖助学金评审条件、申报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学专业或年级的前10%;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在地区或国家范围内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
2、其他条件及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评审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续)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4)上学年学习成绩全科及格,无补考、重修科目。
3、申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教务处盖章的近一学年个人成绩表;与排名范围相符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成绩排名表)
(2)学院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及典型事迹简介500字
(3)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的获资助学生汇总表(excel)
(二)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排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10%以内;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其他条件及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评审资格。
(2)上学年学习成绩全科及格,无补考、重修科目。
3、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教务处盖章的近一学年个人成绩表;与排名范围相符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成绩排名表)
(2)学院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简介材料500字
(3)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的获资助学生汇总表(excel)
特别说明:1.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同时在专业或年级10%,如果出现两个同学其中一个智育第一名,综测第二名;另一个智育第二名,综测第一名。那么以智育为主,也就是评定第一个同学)。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必须线下填写,各部分内容及各级意见一律手写(必须是黑色签字笔填写)。
学生基本情况简介材料500字,学生自己写,必须第三人称进行介绍,应用文文本用语,落款为教育学院。
各级意见签署日:学生申请理由及班主任推荐理由的日期都是2016年9月20日,院系意见签署日期是2016年9月27日(时间紧急为了保证公示时间满足教育厅要求)。这两个奖项申报材料必须9月27日前上交到学校。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评审否决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50%以内。
(2)申请人父母双方均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国企正式职工。
3、其他条件及要求
(1)申请学生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上学年学习成绩全科及格,无补考、重修科目。
4、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含教务处盖章的近一学年个人成绩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按照评审工作指南要求,报送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
(5)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的获资助学生汇总表(excel)
(四)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评审否决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50%以内。
(2)申请人父母双方均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国企正式职工。
3、其他条件及要求
(1)申请学生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上学年学习成绩全科及格,无补考、重修科目。
4、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含教务处盖章的近一学年个人成绩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按照评审工作指南要求,报送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
(5)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的获资助学生汇总表(excel)
特别说明:1.特殊类型学生(农村建档立卡户、城市低保、孤儿)如若满足上述条件优先评定励志奖学金,如有100同学,智育成绩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前50名,且近一学年无挂科,与普通类型同学相比较普通类型学生智育第一,而特殊类型学生只是50名,那么仍然要优先评定给特殊类型学生)。
2.报送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这个跟往年有所变化,今年是要求事迹非常突出的才用写,我们学院目前没有这样的学生,所以我们可以默认为几乎不用提交)
(五)国家助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其他条件及要求
上学年学习成绩全科及格,无补考、重修科目。
3、特殊情况
从2016年起,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孤儿、建档立卡户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无条件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4、申报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含教务处盖章的近一学年个人成绩表,大一新生无需提供)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无条件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的孤儿、农村建档立卡户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的获资助学生汇总表(excel)
特别说明:1.上学年学习成绩全科及格,无补考、重修科目的条件只是针对于普通类型学生,特殊类型学生在评定国家助学金是不受限制。大二及以上年级如果不满足国家励志以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那么必须无条件评定为国家一等助学金。
2.除了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需要线下填写纸质表之外,其他奖助学金类别都是学工系统填写申请表,然后打印,然后再手学生申请理由签名、评议小组长签名。
二、表格填报要求
所有表格的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金额数据计算准确,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1、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填写使用说明
(1)表格中“本人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2)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申请人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较为突出,字数不少于规定字数。
(3)奖助学金申请表格使用学工系统中导出打印通过校级审核的表格(除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外),学生签名及各级推荐意见必须手写(用黑色签字笔)。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1)“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栏由申请人填写不少于100字的申请理由,扼要介绍申请理由及个人综合情况,并手写签署申请人姓名。
(2)“民主评议”栏由评议小组详细填写“陈述理由”,并手写签字。
(3)“认定决定”栏填写系院认定结果,并由工作组长签字后盖学院公章,本栏目工作组长签字可盖个人签字章。
(5)此表需要学校认定系统中各级审核完毕,各级签字盖章完备的导出打印表。
3、《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栏只能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公章,如民政部门无公章的可盖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公章。
三、重点强调事项
(一)关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1、申请表上的填报时间,必须按照通知要求中的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完成学院公示、校内公示,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2、各级意见中,注意使用正确人称和语气,不能千篇一律。领导签字栏须领导亲自签字,不能他人代替或用签章。
3、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应使用通知附件中的表格,不得更改表格样式,学生信息部分可以打印,但学生签名及各级推荐意见必须手写(用黑色签字笔)。
(二)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表为一页,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须正反面印制,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三)各项奖助学金须提供教务处盖章的近一学年个人成绩表,要求全科及格、无补考、无重修(大一新生及无条件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的孤儿、农村建档立卡户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除外)。教务部门成绩签章,需由各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办理。
(四)简介材料(500字)由学院出具,应是第三人称,落款为学院。
(五)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中学院签章一律用学院行政章。
(六)所有汇总表一律通过系统导出打印excel表格,不得更改格式,汇总表中的获资助学生名单须与上报的学生个人申请表完全一致。
(七)各学院应负责审核把关,所有材料应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签章完备的纸质版,禁止学生直接呈报。
(八)同一学年内,只有国家助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中的某一项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
(九)各项奖助学金的统一评审否决条件:
(1)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2)申请系院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3)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家庭经济情况
特别说明:请相关老师认真阅读《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指南》,认真理解指南精神及要求,做到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按照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严格把关和执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咨询办公室:教育学院团学办公室(励志楼202)
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