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李昌茂 时间:2016-06-03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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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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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昌茂 发布时间:2016-6-3 阅读:644次


各教研室、各班: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已进入到期末阶段,为顺利完成本学期非毕业班各项教学任务,根据《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教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㈠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团委书记组成。

㈡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本院考核的有关工作:

⒈确定课程的考核方式,组织命题,审查试卷、制卷、分发试卷及保管试卷。

⒉审查学生考核资格。

⒊编排考核日程、组织监考人员。

⒋实施考场管理。

⒌组织阅卷、登记成绩、试卷装订,进行试卷分析。

⒍组织上报成绩、审核成绩,进行考核总结。

㈢实行考核巡视制度,学院成立考核巡视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秘书、行政秘书等组成。对考核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考核相关制度的学习及要求

㈠各教研室、各班在停课前对师生进行考前动员,广泛宣传考试纪律,认真进行考前教育,扎扎实实地抓好考风考纪工作。

㈡各教研室随着期末考试工作的进程,组织所属教师学习《楚雄师范学院教职工纪律处分办法》、《楚雄师范学院教学管理规程(试行)》、《楚雄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监考人员守则》、《楚雄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细目表》、《楚雄师范学院考试试卷样式》、《楚雄师范学院试卷审核表》、《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表》、《楚雄师范学院试卷评测阅规范》、《楚雄师范学院试卷装订要求》等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

㈢各年级、各班随着期末考试工作的进程,组织学生学习《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试守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办法》、《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表》、《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等规范,明确纪律要求。

三、期末考核的时间、考场及监考人员等工作安排

㈠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⒈所有课程于2016年7月1日结束,7月2日—3日组织学生课外复习。7月4日—75日通识选修课、通识必修课统一考试;7月6日—8日专业课统一考试。7月9日学生放假离校。7月10日上午11:30以前各教研室完成各门课程成绩的登录、汇总和审核,并将成绩册交教学秘书。7月11日上午1100之前教学秘书完成各门课程成绩的审核,并将成绩册原件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⒉确定为考试的课程,采取教考分离方式考核的,试卷由命题教师于6月14日上午11:30前交教学秘书,采取教考统一方式考核的,试卷于6月12日前交教研室审核后于6月14日11:30前交教学秘书,所有试卷于6月14日下午17:00前由教学秘书交学籍学历管理科。确定为考查的课程,考查方案的审核必须在6月17日前办理完毕。

⒊考试课程及时间遵照教务处的安排按以下时段进行:

日期

时段

7月3日

7月4日

7月5日

7月6日

7月7日

7月8日

上午

大学英语4(14级)

教育学(14级)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下午

通识选修课

现代教育技术(13级)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晚上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5级)

心理学(15级)

注:由于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安排涉及到重修,安排考试时间、地点时,学院将根据教务处2016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教学及学习要求的通知》中附件3《重修安排汇总表》中的重修学生名单进行安排,错开重修学生、课程的考试时间。

大学体育课、确定为考查的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及确定为考查的专业课应于第18周结束课程并考核完毕。若需教务处协调安排,于6月14日前与教务处联系。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完成成绩的登录、汇总和审核工作,由教研室于2016年7月10日上午11:30前将成绩册交教学秘书。

㈡期末考核的考场、监考人员等工作安排

⒈除《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外,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考试时间、考场由教务处安排,监考人员由各学院、部安排;

⒉《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统一考查由信息学院组织实施;

⒊专业课考试的具体时间、监考人员、考场由教育学院安排,并按要求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5),于2016年6月14日前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⒋监考教师必须遵守《楚雄师范学院监考人员守则》,按《期末考试安排表》排定的日程,按时到考场监考。

四、课程考核方式的安排

㈠我院各班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2013级小学教育①班:初等数论、小学数学基础理论

2013级小学教育②班:中国现当代文学(2)

2013级教育技术学专业: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远程教育基础

2013级学前教育①班: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幼儿园管理

2013级学前教育②班: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幼儿园管理

2013级应用心理学专业: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

2014级小学教育①班:大学英语(4)、解析几何、数学思想方法

2014级小学教育②班:大学英语(4)、写作、中国古代文学(1)

2014级教育技术学专业班:大学英语(4)、计算机教育基础、学与教的基本理论

2014级学前教育①班:大学英语(4)、舞蹈(2)、学前教育学、幼儿歌曲弹唱、幼儿教育心理学

2014级学前教育②班:大学英语(4)、舞蹈(2)、学前教育学、幼儿歌曲弹唱、幼儿教育心理学

2014级应用心理学专业:教育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

2015级小学教育①班:大学计算机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色彩基础、心理学

2015级小学教育②班:大学计算机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色彩基础、心理学

2015级教育技术学专业: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多媒体技术基础、高等数学(下)、心理学

2015级学前教育①班:大学计算机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美术(1)、心理学、幼儿保健学

2015级学前教育②班:大学计算机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美术(1)、心理学、幼儿保健学

2015级应用心理学专业: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发展心理学、高等数学(下) 、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

各专业、各班其余课程均为考查科目。

㈡我院教师承担的公共课考核方式确定如下:

⒈公共必修课

⑴考试科目

①《现代教育技术》:2013级本科物理学、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英语。

②《教育学》:2014级本科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科学教育、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物理学、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

③《心理学》:2015级本科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科学教育、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物理学、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

⑵考查科目

《教育科研方法概论》。

⒉通识选修课

《数学问题解决》、《大学生人际交往中的心理卫生问题》、《中国四大名著精粹赏析》、《公文写作》、《大学性健康教育》、《外国文学名著鉴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心理与教育》、《数学与文化》、《心理咨询》为考试科目。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考试安排表。请相关课程任课教师按照“教考统一”的要求认真命题制卷,并及时了解学生的选课情况,如果有学生在本学期同时选修两门或两门以上的公共选修课程且考试时间冲突,请于2016年6月14日前将学生名单及其所选课程报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其它通识选修课程请任课教师根据已制定的考核方案,严格按照《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楚师字[2009]102号)进行考核。

五、考试课程的命题制卷工作

㈠课程考核命题要做到科学、规范,杜绝错漏现象的发生,并严格按照教务处所给样式制卷(见附件1)。

㈡教师制卷时应以任课教师填写的《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细目表》(具体填写说明详见〈说明〉)(附件9)作为命题的主要依据(考核细目表与试卷一起装订保存),严格按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及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编制A、B两份试卷或从试题库中抽取A、B卷,编制试卷时一并编制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所给格式(见附件1)制作,并一律用16k纸计算机编排打印。

⒈“教考分离”命题制卷的组织

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于6月6日前将该课程的《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细目表》、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课程考核大纲等教学材料上交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检查核实。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教师依据任课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命题,在6月14日上午11:30前提交两份(A、B)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命题制卷完成后,由命题制卷人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试卷审核表》,连同两份试卷(A、B)、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密封送交教学秘书,加盖公章、填写课程信息与印制份数。并于6月14日下午17:30前上报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⒉“教考统一”命题制卷的组织

命题前,任课教师或命题小组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细目表》,并依据《楚雄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细目表》,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及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在6月12日前编制A、B两份试卷或从试题库中抽取A、B卷,编制试卷时一并编制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命题教师于6月12日前将考试试卷制作完毕后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试卷审核表》,交教研室主任审核并汇总列出试题清单。各教研室于6月14日上午11:30前将审核签字后的试卷及审核表交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将试卷交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后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试卷审核汇总表》,于6月14日下午17:30前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㈢考查课程由教研室研究决定考核方式,不能变相地做成考试课程而由一份试卷来决定成绩,可以采取开卷考试、提交论文、设计作品、现场操作、口试等方式灵活进行,并结合平时成绩、课堂讨论、课程实践等学习过程综合评定成绩。所有考查课程均须提交书面的考查实施方案,提交时间与考试试卷提交时间一致,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后,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核,杜绝随意评定成绩的现象。

㈣课程考核命题制卷的人员应对试题严格保密,不得在教学、教研等活动中泄露试题及试卷内容。为学生提供含有试题的复习题或复习提纲的单位或人员将报请学校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六、学生考核资格审查与学生缓考办理

本学期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审查,辅导员、各班班主任为申请缓考的学生办理缓考手续。

㈠学生参加考核的资格

学生完成课程所要求的各教学环节后,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在抽查考勤的情况下,有三次及以上未到者),或未完成作业量的二分之一者,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缺课达到或超过总学时(或总次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

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把应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填在《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上,并注明原因(缺课1/3以上或缺交作业1/2以上)和缺课次数或缺交作业次数,连同统计证明材料(或复印件)交教研室审核并存档。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通知到学生,并在该生成绩册上注明“取消考核资格”字样。

㈢教育学院在汇总《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表》的基础上,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单》(见附件7),经学院审核后,在停课前一周交教务处备案。

除通识选修课外,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的期初补考,但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提交《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0),并附课程重修方案(以假期自学为主)(见附件11),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下学期期初补考。因缺课或缺交作业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在补考前应提交根据课程重修方案所做的重修学习笔记并补交该课程所缺作业。

㈤教育学院在2016620日—201675为学生办理缓考手续。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需本人在考核前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见附件8),并附上有关证明,经教育学院和开课系(院、部)主管教学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缓考方有效,否则按旷考论处。旷考的学生不允许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缓考学生名单由教育学院于考前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任课教师在该生成绩册上注明“缓考”字样。

㈥具有考核资格的学生必须遵守《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考试守则》,按《期末考试安排表》排定的日程,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和校园卡按时进入考场应考,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七、考试课程的阅卷及登分工作

㈠各门课程考试完毕,由监考教师将试卷交学院安排专人统一保管,再由教研室主任领取所属课程试卷,组织教研室教师集体流水阅卷,阅卷教师需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一律采取打正分的方式阅卷,阅卷教师需在相应的阅卷人处签名。

㈡阅卷及登分的具体程序

⒈学习评分标准。教研室主任组织阅卷教师学习评分标准,尤其是一题多解或开放性的试题,要从思路清晰、步骤正确、要点切合题意、表述条理规范、结论准确无误等方面统一把握评分尺度。

⒉阅卷安排。教研室主任根据试题评阅的难易和阅量的大小,将试题分配到人或组,小组内须确定一个责任人。

⒊评卷。阅卷教师须将试题得分和本人姓名填入题头的得分栏和评卷人栏,各题的分数均需填入总分栏,阅题小组由责任人将各小题得分汇总填入总分栏。

⒋总分。试卷评阅完后, 教研室主任组织总分,每份试卷的总分人必须签名。

⒌复查。阅卷教师以班为单位对试卷的评阅和得分进行复核。试卷评阅有误由原阅卷人重阅,分数汇总有误由原总分人更正,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可。

⒍登分。试卷复核完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阅卷教师分学科分班登分,二人一组,成绩一式一份。在各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后,教研室主任将登分册收齐,交教育学院办公室。

八、考核情况分析及教学总结

㈠所有课程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考核情况分析表(含电子版)和楚雄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情况总结表。

㈡楚雄师范学院考核情况分析表的填写,主要反映本门课程本次考核情况,基本信息要完整,卷面成绩分布数据要准确;频数分布用条形图来表示数据资料,要做到图示准确,数据分明,表现真实;试卷一般情况分析应对照命题要求作细致分析,如实填写分析情况;要根据本门课程本次学生考核的实际情况,对照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深入思考,认真分析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教学的建议。

㈢楚雄师院课程教学情况总结表的填写,主要反映本门课程教学基本情况,信息要完整,数据要准确,数据单位和文字说明要简要清晰,一目了然。

九、期末考核考卷的装订

㈠本学期所有开出的课程,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考核,均要装订学生考卷。

㈡考试课程,评卷工作结束后,各教研室需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装订学生考卷,需将学生考试成绩单、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同试卷一并装订,装订完毕后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㈢考查课程,各位教师参照学校的考试试卷统一装订要求,装订考查材料,装订完毕后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十、期末考核成绩评定、录入和报送

㈠所有课程评卷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课程授课计划表》中确定的成绩总评方案评定学生学期总评成绩,报教研室主任审查,再由任课教师在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上录报成绩,并在纸制课程成绩名册上填报学生成绩,同时清查不及格学生,填报不及格学生名单统计表。所有年级、专业的各门课程成绩的上报审核均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完成,有缺考、作弊、免修等情形的需注明。

考查课程于2016年7月1日结束课程并考核完毕,7月4日上午11:30以前各教研室完成各门考查课程成绩的登录、汇总,将教育学院制作的成绩册原件和教务处下发的成绩册原件交教学秘书,7月5日教学秘书完成各门考查课程成绩的审核。

考试课程7月10日上午11:30以前各教研室完成各门考试课程成绩的登录、汇总,将教育学院制作的成绩册原件和教务处下发的成绩册原件交教学秘书,7月11日上午11:00以前教学秘书完成各门考试课程成绩的审核,并将考查、考试课程的教务处下发的成绩册原件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㈡课程成绩事关重大,各教研室要认真核实各门课程成绩,若发生错报、漏报和拖延成绩提交时间等情况,将按教学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㈢各门课程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后的成绩材料由任课教师交学院办公室,交材料时需认真登记。

㈣应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登记、补考学生名单统计及学生成绩通知书的寄发工作,各班应将有补考课程的学生成绩通知书用挂号信寄出,并提醒学生注意学期开学及补考日程安排。

十一、课程考核电子材料的收集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束前不得收取、以免泄密),以教研室为单位收取各门课程的电子版的考查方案、考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核情况分析表;按照以下体系建立电子档案。

各教研室、各班要按上述要求安排期末考核工作,以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本学期的期末考核工作。

教育学院

二O一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