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昌茂 时间:2016-04-24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
教育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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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昌茂 发布时间:2016-4-24 阅读:550次
各教研室、各班: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即将进入到期中阶段,为检查前半学期教学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控制,督促学生努力学习,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课程的安排
原则上所有专业课程在期中阶段都要以多种形式开展课程考核,本次期中考试课程的确定,优先考虑期末为考试科目的理论性强的专业必修课,并以中文、数学、教育理论、心理学理论为主。本次期中考试课程确定如下:
专业
年级
课程
任课教师
备注
应用心理学
2013级
变态心理学
肖大兴
2014级
咨询心理学
曾谋
2015级
社会心理学
方翘楚
高等数学(下)
赵学斌
学前教育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郝萍瑞
①班
②班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赖映红
学前教育学
赖怡
王艳梅
幼儿保健学
徐跃飞
心理学
朱蕾
教育技术学
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
武健琨
学与教的基本理论
翦洁
李昌茂
小学教育
初等数论
从志坚
中国现当代文学(2)
吴永社
数学思想方法
胡晓敏
解析几何
写作
周桃敏
中国古代文学(1)
李胜
初等数学研究(2)
二、期中考试的要求
⒈考试完成时间:第12周以前
⒉命题制卷:各门课程的命题要做到科学、规范,杜绝错漏现象的发生;每门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规范编制一份试卷(试卷样式见附件1);考试试卷至少提前一周提交学院统一印制。
⒊考核方式:严格按考试纪律要求随堂闭卷答题。
⒋阅卷及成绩评定:阅卷教师需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一律采取打正分的方式阅卷;期中考试成绩在期末成绩评定中所占比例按以下二种方式处理:①按平时成绩×20%+期中成绩×10%+期末成绩×70%计算;②按平时成绩×20%+期中成绩×20%+期末成绩×60%计算。
⒌考核情况分析: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楚雄师院教育学院期中考试情况分析表(见附件1含电子版)。
⒍材料归档:考试考核结束后,各教研室组织教师需将试题及答案、试卷分析,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并以教研室为单位收取各门课程的电子版的考试卷、考核情况分析表,于2016年5月27日前交教学秘书。
教育学院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楚雄师院教育学院期中考试试卷样式.doc
附件2:楚雄师院教育学院期中考试情况分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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