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重修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现将开展学生重修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重修申报对象
1.2012级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第六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的学生;
2.2013级第二学期、第四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的学生;
3.2014级第二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补考后不合格、缺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缓考不合格)的学生。
二、申报流程
1.请各位同学认真核查学期成绩,并按要求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于3月25日下午三点前将申请表交到402办公室;
2.各开课部门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内(2016年3月28日下午4:00之前)将申请表汇总后交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3月24日上午8:00—2016年3月27日下午18:00)登录网上选课系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
3.教务处将根据重修申请表和网上重修报名的审核结果公布重修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安排。
三、申报时间
1.2016年3月24日上午8:00—2016年3月27日下午18:00为学生网上重修报名时间;
2.各学院于2016年3月28日下午4:00之前将《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及重修报名汇总表(附件2)交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四、网上重修报名操作方法
1.学生用浏览器打开网上选课系统(网址:http://211.83.176.135)
2.学生用自己的用户名(学号)和密码(自设)登录网上选课系统;
3.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查询课程;
4.从下拉框选择课程——点击“我要报名”。
五、各学院(部)查询学生重修报名情况操作方法
1.各学院(部)教学秘书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2.选课管理——重修报名信息——查询。
六、注意事项
未填写《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的学生网上报名无效。网上重修报名时间为系统开放时间,过期将不再受理。
楚雄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