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谭云波 时间:2018-10-16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乐林会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班: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投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19年缴费标准调整如下:
1、儿童、学生(含大学生)和成年居民个人:每年220元/人。
2、所有保障卡更换成金属卡,换卡和新办卡一律免费。金属卡若遗失,由学生自己到发卡银行补办,补办费40元。
二、特殊困难学生缴费事项
特殊困难学生一律按每年220元/人缴费,在生源地参保可享受政策性免费或优惠。
三、参保原则
根据城乡医保整合政策,学生可选择在生源地或楚雄市参保。云南省内楚雄市以外的学生在楚雄市参保,毕业后户头必须迁出才能在工作地参加城乡医保或职工医保,学生应在生源地和楚雄市之间进行合理选择参保。医保系统全省联网,政策禁止两地参保,两地参保的只一处有效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缴费程序及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缴费,班主任进入“学工系统”,点击“学生资助管理-保险管理-城乡居民医保-保险提交”提交学生投保信息,详细操作与“学平险”相同。
2、班主任进入学工系统,点击“学生资助管理-保险管理-城乡居民医保-保险情况查询”导出《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学生情况登记表》。切记:“登记表”中应包含数据必须以样表为准,老生卡号需要学生填写完善。
注:各班请于10月22日之前将导出的《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学生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以及《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情况统计表》交到团学办202谭云波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549018229@qq.com。
3、费用以班级为单位收好后随登记表一起交到团学办202谭老师处。
五、相关要求
为确保学生利益和知情权,请各班广泛深入宣传,避免两地参保的违规现象,并按相关要求做好投保工作,使学生在合理范围内享受国家政策。
附件:
1、《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情况统计表》
2、(样表)2019年度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学生情况登记表
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