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下半年从优秀团员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22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乐林会
根据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发展党员的要求和日程安排,由教育学院各班团支部于2019年10月20日-10月24日间在团支部内民主推荐出本学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报教育学院团委审核备案后,由团委签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后,由各党支部讨论积极分子名单并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入党申请人必须是各团支部所属团员且团龄在一年以上;
2.申请人必须提出入党申请并考察满半年以上;
3.申请人必须参加过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并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按入党条件在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本学期之前两学期综合量化成绩在班级前40%,若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竞赛等方面取得奖项,综合量化成绩可适当放宽到班级前60%;
5.申请人在考察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补考、重修科目。
二、推荐程序要求
1.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及推荐推荐,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名单;
2.参加团支部大会的团员要占团支部全体团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才有效,入党申请人的得票数占全体参会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三、其他事项
1.由于组织发展程序及时间要求,本次推荐可在2018、2017两个个年级入党申请人中进行,重点是2018级;
2.请各团支部在2019年10月25日以前推荐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并上报学院团委,团委审核备案后,由各党支部讨论后公示。
教育学院党委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