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2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乐林会

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2019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遵照执行。

一、类别及名额分配

(一)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

我院2019年度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总金额为4.15万元,名额30人。一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000元/每人·每年;二等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1500元/每人·每年;三等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1000元/每人·每年。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大二以上年级(含大二)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在学工系统中评定为A档、B档、C档的学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社会奖学金

2019年度学生社会奖学金有聂宗林奖学金新知图书奖学金无偿献血奖学金中国平安学平险奖学金和电信奖学金,各项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1000元/每人·每年总金额1万元,名额 10人。社会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大二以上年级(含大二)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定要求

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关于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办法》云财教2006121号文件要求,我校2019年度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面向全校在校学生进行评定(2019级新生和专升本学生外其中各等级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得少于各学院困难生总数的50%。

1、各班级参照《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进行评定。(注意:第四章“附则”里的第十九条已取消不作为参评条件)。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并获得社会奖学金。

3、所有公费师范生、19级新生不得参评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4、获奖学生填写《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楚雄师范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签署班级、学院意见,按要求报送。

三、工作进度安排

我院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将需使用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中的“奖学金管理”模块,以实现部分条件筛选、系统记录、查询等功能。操作说明详见《楚雄师范学院数字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学工系统奖惩助贷模块操作说明(导入奖学金、困难补助部分)》。

(一)班级评定(1112-11月17日)

学院将金额分配到各班,由各班严格按照评定对象及条件确定奖励对象,由各班班主任将奖励对象及其等级等按规定导入学工系统后,将系统中的名单导出进行班级公示。

(二)学院审核(11月17-1122日)

学院辅导员进入系统对各班提交的奖励名额、等级进行审核,信息有误由辅导员进行更正,确认无误后进行院级公示,并将系统中的汇总表分别按类导出报学工作部。

(三)学工作部审核及发放(1122-11月27日)

工作部审核系统中各学院的奖励名额及金额后,导出全校各等级的汇总表,进行兼得筛查,校级公示无异议后报计财处发放到银行卡中。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将系统中的本年度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导出,于11月18日前报送纸质盖章版到学工作部。

2、导入奖励对象时应按类别及等级分别选择相应的学生,学生、奖学金名称、学年、学期应正确选择,否则将影响后续的奖学金发放及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3、各级应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导入或审核更正,否则系统关闭将进入下一阶段,学院审核结束后仍未按时、准确进入系统的奖励对象将无法获得奖学金。

此通知

 

附件:

1、教育学院2019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名额和金额分配表

2、楚雄师范学院数字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学工系统奖惩助贷模块操作说明(导入奖学金、困难补助部分)

3、楚雄师范学院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

4、楚雄师范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

 

                                   教育学院团学办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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