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1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乐林会
各班: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之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评定、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定期困难补助金经费分配
本学期定期困难补助金各等级补助金额分别为一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120元;二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100元;三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8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各班金额分配见附件1《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分配表》。
名额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分配的要求,按照每个班的贫困生人数,确定各班分配的参考金额(约等于贫困生人数*93元),再根据参考金额确定各班的各个等次的名额和总金额。
二、评定对象及要求
1、各班严格按照《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进行评定、公示。
2、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对象为2019年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2019年在学工系统中通过校级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以下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定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
(1)2019年3月以来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2)本学期开学至今有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者;
(3)被异动学籍给予缓退试读的学生。
三、评定程序
(一)班级评定
各班级严格按照评定对象及条件确定补助对象,由班主任将补助对象及其补助等级等按规定提交到学工系统“奖学金管理”模块后,将系统中的补助对象名单导出进行班级公示。该模块操作说明详见学工系统“最新通知”中的“奖学金、定期困难补助导入操作说明”。
(二)学院审核
学院进入系统对各班提交的补助名额、等级及金额进行审核,补助信息有误由班级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进行院级公示。系统提交权限将于10月17日17:00关闭,各班应在系统关闭前提交。
(三)学生工作部审核及发放
学生工作部对照各学院上报的补助名额及金额后,导出全校补助名单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一卡通管理中心,将补助金额发放到学生校园卡中。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享受定期困难补助金的学生必须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申请表》,经班级、学院审核盖章后由班级留存。农村建档立卡户学生的申请表必须装入“建档立卡户学生档案袋”备查。
2、提交补助对象时应按补助等级分别选择相应的学生,学生、名称、学年、学期应正确选择,否则将影响后续的补助金发放及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3、各班要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提交及审核更正,否则学院审核结束后仍未按时、准确进入系统的补助对象将无法获得补助。
楚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