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校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班:
现将评选2021-2022学年校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各班按规定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先进班集体”以班级为单位参评,范围为全校各班级。
2、各班根据《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规定推荐校级表彰对象。校级三好学生的名额共123人,各班分配名额详见附件5,各班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推荐1人,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46人,其余学生评选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各班申报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9个。
3、各类省级优秀的参评人(个人和班级)必须从获评校级的相应优秀类型中产生,如校级三好学生——推荐参评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
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较少,不分配到各班,待各班推荐校级人选后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推荐。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遵照班级评选和推荐——学院审核和公示——学生工作部审核——学校公示——报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
各班完成班级评选推荐,填写相关意见后于3月21日11:00前将本班评选结果报学院,学院审核、公示、填写审核意见于3月21日下午17:00前上报学校。
3月22日起学工部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复审后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报请学工委和校领导审定后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推荐省级名单及相关材料,同时发布校级表彰决定。
三、材料的填报
1、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集体和个人,须分别填写《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楚雄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一份(纸质,双面打印)(附件1、2、3)。表格中先进事迹部分不少于800字。各班填写意见后将登记表的纸质版于3月21日上午10:00前上交。
2、各班须用Excel填写《楚雄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汇总表》、《楚雄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4、5),于3月21日上午8:00前上交各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四、相关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未经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各班要充分利用评选机会,把评选工作融入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运用评选过程与结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强国有我”优秀学生答辩、“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宣讲、“我爱我班”集体风采展示等活动。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学生、教师及其他有关各方对评选有意见的,可向学院或学生工作部反映。
3、详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参见附件7《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附件:
1、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
2、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
3、楚雄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
4、楚雄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汇总表
5、楚雄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6、教育学院2021—2022学年校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7、《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教育学院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