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冯伟强

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党委书记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委会的决议,全面负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2. 支持学院行政领导行使职权,协同行政领导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参与讨论和决策学院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改革方案、学生教育管理、师资培养、基本建设、人事安排、经费使用、职称评聘、规章制度建设、招生、就业及涉及福利等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决定,并在实施过程中起好监督保证作用。
  3.党委书记全面主持院党务工作。负责党建,思想教育,安全维稳,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4.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议。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执行民主集中制,负责召集党委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注意发挥党委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集体领导作用。
  5.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定党委作计划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
  6.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师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风、教风、学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工作,保证院部各项任务的完成。
  7.认真抓好各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和党员组织发展工作。

8.领导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对各群众组织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帮助他们把握好各自的工作重点,协调好本系党、政、工、团、学生会、民主党派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9.完成学校党委、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工部的指导下分管全院学生的工作。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校党委工作安排和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做好学生日常思想、行为习惯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工作。

  4.负责学生评先选优、奖助补贷勤、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及违纪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组织指导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例会等各级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及时向学院党委、行政汇报。抓好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三支队伍的建设。

  6.经常深入班级,宿舍,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收集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才。

  7.指导院团委和学生会工作。指导抓好学生的学习生活、组织纪律、卫生健康以及全院的文艺、体育、宣传、竞赛等活动。

  8.完成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2. 认真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3. 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党员和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 组织党员和师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5. 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及时了解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6.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支委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7. 经常与院团总支、学生会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8.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认真进行教育培养,建立考察档案,对基本符合条件的,要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对预备党员要认真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问题。
  9. 做好党支部规范化档案材料建设。

10.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 了解、掌握所属各党支部的状况,配合支部书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并对组织发展、管理执行纪律和规范问题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会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
负责党委会、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书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5.收集、整理党员和支部的模范事迹,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和支部的建议。
  6 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教育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 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
  2. 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 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4. 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教育学院党委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1. 密切联系青年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其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
  2. 指导同级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支持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3.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教育学院党委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提出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检查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经验。
  2. 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党课教育,指导群众性的读书、读报和谈心活动,负责分发和管理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
  4. 加强与同级工、青、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联系,指导、协助他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5. 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负责组织提供撰写宣传及网络信息报送材料。
  6. 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教育学院党委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和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要求,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了解、掌握本学院统战人员的基本情况,协助学校统战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支持统战对象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了解并发现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

4、健全落实统战工作制度,收集统战信息,做好与学校宣传统战部的联系沟通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选拔和组织发展工作。

5、安排党员与统战对象交朋友,及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排忧解难,促使他们与共产党同心同德,协调一致,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

 5、定期组织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征询他们对学校和本学院及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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