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乐林会 时间:2025-03-05 点击数: 审核人:乐林会 编辑人:乐林会

各毕业班: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通知学院将组织2025届省级、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现将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计划招收的我院2025届毕生。

二、名额分配

以我院2025届毕业生总数计按毕业生总数15%的比例等额推选上报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占5%校级优秀毕业生占10%。各班名额分配如下:

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各班分配名额

序号

班级

人数

省级名额

校级名额

1

2021级小学教育1班(理科)

47

2

5

2

2021级小学教育2班(文科)

46

2

5

3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1班

55

3

5

4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2班

54

3

5

5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3班

52

3

5

6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4班

53

3

5

7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5班

54

3

5

8

2021级小学教育(优师)1班

60

3

6

9

2021级小学教育(优师)2班

61

3

6

10

2021级学前教育班

49

2

5

11

2021级教育技术学

36

2

4

12

2021级应用心理学

40

2

4

13

23教技(专升本)

49

2

5

14

2021级音乐学班

48

2

5

15

2023级音表演(专升本)班

19

1

2


三、推荐程序

(一)班级推荐。学院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名额向全院师生公布推荐条件、推荐办法和推荐名额。被推荐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提名,由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具备资格的人选,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二)院系推荐各班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三)复审上报要严格执行自下而上的推选程序,按照逐级推选审核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推选工作。学生工作部对推选结果审核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四、评选条件

( 1)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 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乐于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参军入伍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 以及积极创业的毕业生。

( 5 )按照《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考核,毕业生前6个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评分在班级排名前15%以内,同时还应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五、通报表扬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选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云南省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选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印发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 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规范流程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并对所报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 )请各班于2025年3月1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 )、校级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报送至各班负责老师处。附件1汇总表交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交纸质版。

(三) 离校前推选学生若发生违纪行为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附件:

 附件1:2025届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总表

附件22025届云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附件32025届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教育学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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