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乐林会 时间:2025-03-05 点击数: 审核人:乐林会 编辑人:乐林会
各毕业班: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通知,学院将组织2025届省级、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现将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计划招收的我院2025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以我院2025届毕业生总数计,按毕业生总数15%的比例等额推选上报,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占5%,校级优秀毕业生占10%。各班名额分配如下:
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各班分配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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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班级 | 人数 | 省级名额 | 校级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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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级小学教育1班(理科) | 47 | 2 | 5 |
2 | 2021级小学教育2班(文科) | 46 | 2 | 5 |
3 |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1班 | 55 | 3 | 5 |
4 |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2班 | 54 | 3 | 5 |
5 |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3班 | 52 | 3 | 5 |
6 |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4班 | 53 | 3 | 5 |
7 | 2021级小学教育(公费)5班 | 54 | 3 | 5 |
8 | 2021级小学教育(优师)1班 | 60 | 3 | 6 |
9 | 2021级小学教育(优师)2班 | 61 | 3 | 6 |
10 | 2021级学前教育班 | 49 | 2 | 5 |
11 | 2021级教育技术学 | 36 | 2 | 4 |
12 | 2021级应用心理学 | 40 | 2 | 4 |
13 | 23教技(专升本) | 49 | 2 | 5 |
14 | 2021级音乐学班 | 48 | 2 | 5 |
15 | 2023级音表演(专升本)班 | 19 | 1 | 2 |
三、推荐程序
(一)班级推荐。学院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名额,向全院师生公布推荐条件、推荐办法和推荐名额。被推荐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提名,由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具备资格的人选,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二)院系推荐。各班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三)复审上报。要严格执行自下而上的推选程序,按照逐级推选审核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推选工作。学生工作部对推选结果审核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四、评选条件
( 1)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 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乐于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参军入伍,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 以及积极创业的毕业生。
( 5 )按照《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考核,毕业生前6个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评分在班级排名前15%以内,同时还应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五、通报表扬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选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云南省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选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印发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 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规范流程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并对所报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 )请各班于2025年3月1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 )、校级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报送至各班负责老师处。附件1汇总表交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交纸质版。
(三) 离校前推选学生若发生违纪行为,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附件:
附件1:2025届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总表
附件2:2025届云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附件3:2025届楚雄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教育学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