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院级、校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2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乐林会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校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现将评选2018-2019学年院级、校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班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各按规定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先进班集体”以班级为单位参评,范围为全各班级。

2、严格按照《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试行)》和《教育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评选细则》,班推荐符合条件的院级和校级三好学生。具体推荐人数见名额分配表。(注:校级三好学生须从院级三好学生中推荐)

3、严格按照《教育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评选细则》,各班按照条件推荐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推荐人数见名额分配表。(注:学院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4、各班根据分配名额推荐院级和校级表彰对象,省级的由学院在各班推荐校级表彰对象中择优推荐。

5、学校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7省级三好学生、1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学校不再组织筛选,以学院推荐为主),推荐1省级先进班集体参加学校评审,竞争省级先进班集体(全校共有9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

二、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遵照班级评选和推荐——学院审核和公示——学生工作部审核——学校公示——报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4月18日,各完成班级评选推荐,并于4月18日下午16:30之前上报学院

2、4月18日-19日,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面向本学院师生公示4月19日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3、4月23日前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校级审核,并报请学工委和校领导审定。

4、4月23日起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校签署意见。4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各类省级优秀材料。

5、5月中旬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材料的填报

1、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集体和个人,须分别填写校级、院级“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各一份(纸质,双面打印)(附件1、24、5、7),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要装入学生档案。

被推荐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需填写《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各一式份(纸质,双面打印)。被推荐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需填写《教育学院“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一式(纸质)。

先进个人的评审登记表正反双面打印,表格中先进个人事迹部分(以第一人称)不少于800字。

2、申报“先进班集体”班级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纸质、电子),表内先进集体事迹不少于1600字。

3、各须用Excel填写《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3)、《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6),于4月1816:30前上交各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 校级与院级需分开制表,在表内“备注”栏内注明“院级”或“院级、校级”,各类汇总表以班为单位上报(纸质、电子均需要上报)

、相关要求和说明

1、为和上级文件规定保持一致,从本次起,大一学生及大一班级纳入省、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对象,其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任职情况、是否挂科或补考等)的评价期间为上一学期(注: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任职情况、是否挂科或补考等表现为一年期限)。除此之外,《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的其他规定保持不变,学工部将在后续学校规章制度整理中作相应修改。

2、评选中所涉及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名次”,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均为最近两个学期(即20189月和20193月两次完成的测评成绩)的平均成绩及平均成绩后的班级排名;大一学生为最近个学期(即20193月完成的测评成绩)的成绩及排名

3、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未经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要充分利用评选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深入开展“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学生、教师及其他有关各方对评选有意见的,可向学生工作反映。

 

附件:

1教育学院“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

2、楚雄师范学院“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

32018-2019 学年“三好学生”汇总表

4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

5、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

62018-2019 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7、楚雄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

8“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9、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教育学院

                                                                               O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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