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关于评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2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乐林会
各班级: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之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评定、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定期困难补助金经费分配
本学期定期困难补助金各等级补助金额分别为一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120元;二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100元;三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8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各班级金额分配见附件1、《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分配表》。
二、评定对象及要求
1、各班级严格按照《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进行评定、公示。定期困难补助金各等级的人数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2、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对象为2018年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2018年在学工系统中通过校级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以下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定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
(1)2018年9月以来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2)本学期开学至今有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者;
(3)被异动学籍给予缓退试读的学生。
三、评定程序
(一)班级评定(4月11日—4月19日)
各学院将分配金额换算成等级分配到各班级,由各班级严格按照评定对象及条件确定补助对象,由班主任将补助对象及其补助等级等按规定提交到学工系统“奖学金管理”模块后,将系统中的补助对象名单导出进行班级公示。该模块操作说明详见学工系统“最新通知”中的“奖学金、定期困难补助导入操作说明”。
(二)学院审核(4月20日—4月23日)
学院辅导员进入系统对各班提交的补助名额、等级及金额进行审核,补助信息有误由辅导员督促班级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进行学院院公示。系统提交权限将于4月23日17:00关闭。
(三)学生工作部审核及发放
学生工作部对照各学院上报的《楚雄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定期困难补助金实际发放情况统计表》审核系统中各学院的补助名额及金额后,导出全校各等级的《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评定汇总表》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批,再报一卡通管理中心,将补助金额发放到学生校园卡中。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班评选出享受定期困难补助金的学生必须填写附件2、《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申请表》,学院进行存档。
2、提交补助对象时应按补助等级分别选择相应的学生,学生、名称、学年、学期应正确选择,否则将影响后续的补助金发放及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3、各班应督促班级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提交及审核更正,否则学院审核结束后仍未按时、准确进入系统的补助对象将无法获得补助。
联系人:封磊
联系电话:0878—3139093
此通知
附件1、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分配表
附件2、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教育学院团学办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