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是楚雄师范学院9个二级实体学院之一,是在原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和音乐学院3院合并基础上,于2021年1月组建成立的二级学院。其内设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是学院党政综合协调和管理机构,由办事员、资料室管理员和实验室管理员等组成,主要职能如下:
1.起草年度党政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调、安排和检查学院日常党政专项工作。
3.负责学院财务报账和往来台账的登记管理。
4.做好学校文件通知的批办、督办、上报和归档。
5.负责学院印章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调配。
6.落实学院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及财产管理和实验设备的维护及安全管理。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教学办公室
教学办公室是学院教学协调和管理机构,由教务员等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
1.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做好学院排课工作并组织学生选课,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和学生课外活动,做好日常考务和学籍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及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教材建设及教材征订、使用和管理。
5.组织开展常规教学见习实习、实践实训和考核评定工作。
6.负责学院教学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履职考核工作。
7.协助做好成人函授教育的相关工作。
三、科研办公室
科研办公室是学院科研协调和管理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1.制定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协助学院领导开展好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发展工作。
3.组织开展日常学术活动,组织申报新科研、教研等项目,并做好在研项目的管理。
4.做好日常科研成果、经费管理和科研业绩的考核奖励工作。
5.负责学生各种等级考试、学科竞赛等的报名并组织好应考工作。
6.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与展示)的组织安排及检查、验收、归档等工作。
7.开展教学研究,撰写研究论文。
四、团学办公室
团学办公室是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及班级管理,实现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综合性学生管理机构,人员由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党团工作的相关教师组成。主要职能如下:
1.统筹谋划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对学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抓好共青团工作。制定学院团委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认真落实学校和上级团委的工作要求;抓好学院团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处理好团委日常事务,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3.抓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做好本院学生社区(公寓、宿舍)的督查工作,做好各种节日和寒暑假学生放假的去留登记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4.抓好学生专项工作。做好始业教育、军训、劳动、社会实践等学生专项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班级考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先选优、奖助学金评定等专项工作。
5.抓好招生就业工作。制定学生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创业宣传教育,做好毕业生信息追踪和就业率统计上报。
6.健全贫困生助困工作体系。组织开展贫困生认定建档和调档工作,做好勤工助学岗位的推荐管理工作。
7.抓好学生管理规范性建设。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档案材料的规范性建设,做到各项材料及时分类归档。
8.完成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系(中心)
系(中心)是具体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机构。教育学院设5个系(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教育技术学系、应用心理学系、音乐系)和2个中心(教师教育中心、美育中心),主要职能如下:
1.建立健全与学院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制定教学(中心)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加强学科、专业、课程及教材建设,开展教研教改项目研究,组织教师课堂教学、教学技能比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历和职称层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养双师型、实践性师资。
5.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创业教育,安全教育,培育良好的教风学风。
6.协助抓好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工作,做好教学档案、教学资料的清理、归档和登记。
7.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教工党支部
教工党支部是党在学院的最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所属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主要职能如下: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
2.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教职工队伍。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4.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5.加强自身建设,发扬党内民主,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8.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学生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院的最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负责对所属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能如下: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
2.组织党员和学生学习政治理论。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开展学风学纪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在思想政治引领、文明素养提升、知识技能学习、综合能力提高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5.加强自身建设,发扬党内民主,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向党员、学生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6.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学院团委
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并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开展经常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掌握学生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探讨新规律,解决新问题。
3.指导学生会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
4.抓好优秀团员、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并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5.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团员评议,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和团情统计工作,完善团员信息和档案资料。
6.完成学院党委和校团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教育学院
2023年8月25日